在剛剛過去的一週,我們了解一些限制我們內在自由的因素:過度活躍的想像、無知、錯誤、強烈的情感如恐懼和憤怒,和軟弱的意志。我們也談論過,自由的能力能幫助我們超越這些限制。一個人因而能強迫自己從事一些他本人並不喜歡之事(如早上起床,仁慈對待令人討厭或相處中令人厭悶的人,或從失敗中振作等等),這些這些都是自由在人身上展現的標記。
當然,自由也有其自相矛盾之處:當我們選擇的時候,我們限制了自己(的選擇),但當我們限制自己於一個選擇時,這預備了我們超越自己,意圖突破自己的能力。
一個人選擇成為醫生時,他限制了自己的選擇,他限制了自己。但是,作出了這個選擇後,他準備自己去救人。如果當初他沒有作出這選擇,往後他便不會有此能力。
正因為自由是「紮根於理智和意志」(《天主教教理》1731),這表示如果我們發展理智和意志,我們定能以更大的自由來行動:我們更能作出知情和明智的選擇。當我們發展自身的思考的能力和意志的能力,這意謂恒常的把這些能力恰當的運用著。隨著時間和經常的重複使用,我們形成了習慣,良好的習慣。這就是德行了——良好的習慣。良好的習慣使我們更自由。德行是解放我們的。
例如,當一個人從別人身上聽到或閱讀一些事情後,在下定論以前懂得搜證事實,或當他會花努力梳理自己的想法時(參閱「速食哲學」第9至21篇),這人便學會了更會洞察別人對他說的話,他養成了批判性思考和明智之德,這為使用自由是多麼重要呀。對比其它不會檢查事實和依賴傳聞、第一印象、怪念頭、偏見、感覺或處事任憑直覺的人,這人很有可能更能做出更好的選擇。
除此之外,如果這人能從(1)他的喜愛之物中有節制地使用它(節制之德)、(2)即使事情不容易但依然完成他的職責(剛毅之德)和(3)給予他人所應得的(正義之德),使能夠從中堅強自己的意志,這人很有可能更能做出更好的選擇,不單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社會這個大群體。
智德,義德,勇德和節德是人性四個攸關重要之德行(又稱「四樞德」)。我們發展和獲得人性德行的方式,和運動員從其運動項目中發展他所需的力量和技能的方式同出一轍。我們需要計劃,頻率,穩定和決心。
人性德行解放我們於自身本有的動物本能。它們使我們更像「人」,更成熟,更自由。一旦我們養成它們,我們便不會成為環境的受害者,「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各種教義之風所飄盪,所捲去,而中了人的陰謀,陷於引入荒謬的詭計」。(厄弗所書4:4)
然而,為基督徒,這裡還有更多。因為除了我們養成的德行外,天主還增加我們所擁有的。祂賦予我們恩寵,超性之德和從聖神而來的七恩。
但這些事情不會侵犯我們的自由嗎?我們下次會回答這疑問。
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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