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在一起;
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
「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需要靈感
最大且是第一條的誡命很具挑戰性。我是否真的相信天主並愛祂?天主的愛像陽光照耀大地般照耀我,不管我做什麼都不能讓天主更愛我一些。在與天主愛的奧秘的持續關係中,我知道我有所疑慮,我只能說:「主,我信,請祢補助我的無信吧。」
第二條誡命比較容易理解但比較難以遵守:愛你的近人如同你自己。在我的近人身上可以看見天主。我可以沉思默想自己對他人,那些與我親近的人,的愛;我也沉思默想自己對世上每一位我不認識的弟兄姊妹的態度,我為他們祈禱。我為「我的近人」的益處所做的行動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