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Souls Day
「煉獄」是某些人死後一種存在的狀態。他們因為尚未除去罪的玷污(小罪),或為了生前未做的補贖,或因沒有充分悔罪的心情,暫時還不能接近至聖的天主。他們應先煉淨自己的罪汙,才能與至聖的天主合一。這些需被淨化的亡者靈魂,就是「煉靈」。煉靈這種暫時遠離天主的痛苦,和切願面見天主的渴望,都能煉淨他們,如同火煉純金一樣;然後才能與至潔的天主同居共處。煉靈在煉淨罪汙後,便可離開煉獄,在天堂與天主一起。
聖奧思定曾說「雖然這火是為了洗滌和潔淨靈魂,它卻是比我們在世上所能受的痛楚更為劇烈,煉獄中的苦楚是遠遠超出我們所能想像的。」
世界上的信徒,可以行善功幫助煉靈。煉靈只能忍受痛苦並耐心地接受淨化,因為他們不能再為自己獲取功行而自救。他們唯一能夠獲得減輕刑期的方法,是來自世人為他們所奉的賠補。
天主是愛,祂願意我們彼此相愛,互相幫助。基於“諸聖相通功”的緣故,我們應該幫助煉靈早登天鄉與主相聚,做天主喜悅的事。
「那些在天主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而尚未完全煉淨的人,雖然他們永遠的得救已確定,在死後要經過煉淨,為能獲得必需的聖德,進入天主的榮耀。」(羅馬天主教教理1054)「因著‘諸聖相通’的事實,教會將亡者交托給天主的仁慈,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聖祭。」(羅馬天主教教理1055)
十一月是煉靈月,為煉靈取得全大赦:
教友如滿全辦告解、領聖體及為教宗意向祈禱之條件(該等條件可於履行下列善工當日或之前或之後約二十日內滿全,而為教宗意向祈禱,則可以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滿全),並履行以下其中一項善工,可為煉靈取得全大赦:
一、在十一月一日至八日任何一日,虔誠地前往一間天主教墳場,並在該處為亡者默禱或誦禱;
二、十一月二日,虔誠地前往任何聖堂或小堂,並在該處誦念一遍天主經及信經。(注:來自香港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