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小夥子高考又落榜了,他來到山上責備神靈說:「我給你提著供品,你為什麼讓我落榜?」神靈一揮手,小夥子看見乞丐的屍體。神靈說:「你見死不救,連乞丐都不幫助,我憑什麼幫助你?」神靈一揮手,小狗的靈魂出現了,吠叫說:「我只求毛毯的一角取暖,你卻踹開了我,神靈為什麼要憐憫你?」故事先講到這裡,情節請大家反思?
耶穌的復活,給我們帶來了復活的希望,帶來了光明,帶來了全新的生命,讓我們滿懷喜樂的面對生活、工作、家庭及一切。首先讓我們有一顆憐憫人的心;內心的光明才能消除對人、事的看法,新的生命就是改變,就是滿懷喜樂的待人接物。
我們每個經驗耶穌復活的信徒,都應成為復活的見證人,向世人宣講耶穌復活的喜訊,並為此做見證。改變,就是見證主的復活,不改變,復活與我們沒有關係,我們依然生活在死亡與罪惡中。
「看,我立在門口敲門,誰若聽見人的聲音而給我開門,我要進到他那裡,同他坐席,他也要同我一起坐席」(默3:20)
宣揚主的復活
三,宣揚主的復活,就是讓我們生活出愛主、愛人的精神。我們稱星期天為「主日」,就是「主的日子」,主就在這一天從死者中復活了,但這些只是基督信仰的外形,不是精華和神髓。
聖保祿說:「你們已經『死』了,現在又與基督一同『復活』了,並和基督一起『結合』在天主內了,就應『追求』天上的事。就是對靈性事物倍感興趣,對生命欣賞,對理想執著,這是一種屬靈的氣質,是屬靈的人應有的生活方式。
天使要婦女們去告訴門徒們,去加里肋亞,在那裡他們要看到復活的耶穌。《瑪竇福音》的最後,耶穌升天前要求門徒們去宣講福音,使天下萬民都成為他的門徒。所以,復活本身具有宣講的意義,福音就是告訴宣報的好消息。
故事說:有一對貧窮卻很是恩愛的夫婦,為了在結婚紀念日送禮物給對方,竟然傷透了腦筋。妻子看到丈夫雖有一塊祖傳金表,但因沒有像樣的錶帶無法配戴。於是,她當即剪掉了自己的長髮賣掉,買了一根錶帶。丈夫想到妻子雖有一頭美麗的金髮,但因「沒有」漂亮的髮飾而缺乏點綴。於是,他馬上去當鋪當掉了金表,為妻子買了一個精美的髮飾。
結婚紀念日那天,當兩人把自己的禮物送給對方時,卻發現禮物已經用不著了。然而,雙方深深地為對方送禮物而感動不已。
愛是最貴重的禮物,愛就是處處想著對方需要,而且能獻出自己最心愛的東西,愛是婚姻的基石,我們是否真能活出心中的愛?正如經上說:「你們每人應當各愛自己的妻子,就如愛自己一樣;至於妻子,應該敬重自己的丈夫。」(弗5:33)
主耶穌復活了,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傳好消息、傳福音,但是好多人沒有行動起來,福傳難嗎?難,正因為難,才需要我們去努力,打鐵需要自身硬,自己沒有的,給不了別人。
比如半家教友,怎麼能丟下家庭去福傳?要知道,福傳是我們每一個基督的義務,宣揚不僅是言語,重要的是行動,常言道:不看廣告看療效。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與他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與他同生,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他了」(羅6:6—9)
「若我們還犯罪,便是罪惡的奴隸」(若8:34),但「誰若在基督內就是新的受造物,」(格後5:17)新的受造物,應該宣揚主的復活。
作者/李升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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