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 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所以,你們若在祭壇前, 要獻你們的禮物時, 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 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需要靈感
在今天的經文裡,耶穌以嚴厲的口吻提出「表面的宗教儀式」和「從心靈深處活出天主的誡命」之間的區別。聽耶穌以如此直接且具「對質」意味的口氣表述,你有什麼感覺?這是否挑戰和顛覆了你的「耶穌形象」?
耶穌就我們如何處理衝突和憤怒向我們提出挑戰。這些話語在你腦海中是否喚起了什麼想法和記憶?這對你來說是一個問題嗎?要不要請求耶穌幫助你處理自己的憤怒,或是別人的憤怒……
最近的生活裡,是否需要跟哪些人修和?請允許自己在祈禱中,在耶穌的陪同下與需要修和的人對話,並為自己或對方懇求修和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