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emnity of Mary, Mother of God

談到天主之母節,可追溯到公元前四十六年羅馬皇帝定一月為一年之首,一月是「兩面神」的月份。在羅馬帝國這一年之初大事慶祝,飲酒作樂及很多迷信行為,羅馬教會將這一天訂為聖母的慶節,以抵抗當時教外的習俗。

從很古老的時代,榮福童貞已被尊以「天主之母」的榮銜。天主之母節日特別強調瑪利亞為天主之母的職務,這職務在救恩史中的重要性,是藉瑪利亞的孕育耶穌,人類得到永遠的救恩,瑪利亞答應做天主之母,使我們得救的開端,她不僅是基督之母,也是教會的慈母。

原來天主救人計畫的實現,派遣祂的聖子降來,是透過人的方式,「生於女人」,一位人世間的母親,聖母將耶穌誕生後的事跡:牧人前來朝拜、天使顯現—一一牢記在心中。

這一天也同時「追念耶穌聖名」,「他們要奉我的名祝福以色列子民,我必降福他們。」(迦:四4~7)耶穌誕生後第八天接受割禮及命名,名字通常代表本人,猶太人非常重視,對天主的名字畢恭畢敬。歷代教會禮儀中,行聖事、祝福都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念到「耶穌」聖名時,通常也俯首表示尊敬。

早於431年厄弗所大公會議,已宣認天主之母(誕神女)的信道,強調耶穌基督是真天主,也是真人。天主子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他因聖神,由聖母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

同時,這信道也闡明天主的救世計劃,也需要人的合作。聖母瑪利亞,也就是天主救世計劃的合作者;她是我們的典範。

1931年教會為紀念厄弗所大公會議1500周年,遂把「天主之母」慶日,移於聖誕後第八天(一月一日)慶祝。

一月一日本來是羅馬神Janus的狂歡節日,教會移風易俗,以「天主之母節」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