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聖願與忠誠,1534年
在致命山發聖願
「在巴黎期間,我們還沒有建立修會的意願,只想藉貧窮的生活、宣講和在醫院裏服務,獻身侍奉天主並幫助近人」,多年後雷奈士這樣說。確認他們所作的決定的方法:依納爵和其他六位同伴,即鮑巴第拉、法伯爾、雷奈士、勞德理格、撒爾墨龍和沙勿略,於一五三四年八月十五日聖母蒙召升天節,在巴黎市郊,致命山的聖德尼聖堂,由他們唯一領了鐸品的法伯爾主持彌撒。
領聖體前,他們逐一宣發聖願,法伯爾隨後也發了聖願,同儕的承諾遂添了神聖的一面。四十年後,其中一位健在的成員,回憶起這次「全燔祭」,或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的誓願,仍難掩激動。
他們的聖願包括以下的要素:
為鄰人謀幸福;過貧窮生活;
去耶路撒冷朝聖;
如果不能如願朝聖,就把自己交在教宗手中,
任他派遣到他認為是最好的地方。
一五三五年和一五三六年的聖母蒙召升天節,他們再到致命山,重宣聖願。兩次依納爵都不在。雖然如此,團體添了三位新同伴:薩瓦人克勞德‧傑伊,兩位法國人巴斯卡斯‧布諾特和桑‧庫杜萊。那時,團體已有十位成員,但對未來仍未清楚。一五三七年,正在威尼斯尋找船隻載他們去耶路撒冷的依納爵,給在巴塞羅納的一位朋友寫信:「我不知道我們的主、天主給我預備的是什麼樣的未來」。一五六三年,納達爾這樣描寫處於那個階段的依納爵:「他正慢慢地被帶往他未知的將來,他不是在考慮成立修會」。
「另一個人」
一五三四年九月,沙勿略終於有空做神操了:他退到一間隱蔽的小房子裏做,依納爵常來看望。有時獨自一人到訪,有時與一位同伴同往。沙勿略為了補贖他想作運動員的虛榮心,用繩緊緊捆綁自己的手和腿,以致手腳都不能動,直至肌肉壞死,幾乎要截肢,才作罷。儘管這些行為過了分,但神操對他是個意義深遠、無法忘懷的經驗。沙勿略出靜後,如往常一樣快快樂樂,但已變了「另一個人」。他的《神操》小冊子從此未離開過他,因為它塑造了他的生命。他熱誠地敬愛依納爵,把他當作「在基督的深愛內唯一的父親」,因為他感激依納爵的指導,讓他經驗到天主和他心連心對談。
宗教戰爭
一五三四年十月,所有「主內的朋友」繼續他們的學業。依納爵在一個道明會中心,學習聖多瑪斯的學說,因為依納爵對他總是懷著最深的敬意。同月,基督新教在巴黎和其他城市的牆壁,張貼抨擊彌撒的標語。十一月,第一批路德派的人被判死刑:他們的舌頭被刺穿或手被砍掉,然後被綁在城市廣場上的火刑柱上燒死。一五三五年初頒布的法令說,任何人企圖收藏一個路德派的人,將遭受同樣的刑罰;凡把路德派的人移交當局,都會得到獎賞。勢不兩立的雙方就這樣引發一場戰爭,對教義所持的立場,必須清楚準確。
在巴黎,觀點之爭的風暴,教依納爵認識到,使人們藉神操與基督面對面相遇之前,他必先要為他們提供一些指南,使他們可以掌握方向。迄今,正如我們在之前說過的,教會就像他每天生活不可缺的空氣,或像母親的大腿;生活在教會自然而簡單,就像呼吸或保持健康。他生活在教會裏,不懷疑教會,對教會權威或傳統的虔誠敬禮,沒有不滿。不過現在他必須承認,擺在眼前的「慈母聖教會」,是一個有污點的教會,是一個在「戰爭中」的教會。
忠於教會
儘管教會世紀以來,背負著沉重的包袱,依納爵相信,教會仍然是「主基督的真正淨配」。這不死的原則叫他在《神操》中,寫下「與教會思想一致的規則」。他相信,人總可找到批評教會的理由,但也可找到為她辯護的一大堆理由。這不是說,相信就要盲目遵守法紀。「與教會思想一致的規則」,跟《神操》所載的其他規則一樣,是為給那些參考並應用他的《神操》,給別人講授者,有所依循。寫下這些規則的原意,是為保證《神操》作者的正統性。這些規則在不同年代,不同地方都鏗鏘有聲,都可以幫助我們處理一個長久以來的問題:「在戰爭中的教會,應持的正確態度」。
路德和伊拉斯謨所持的是跟這些規則對立的態度。對於告解聖事、彌撒、日課、修道生活、聖願、獨身制、婚配聖事、對聖人和聖髑的熱心敬禮、朝聖、大赦、守齋和做補贖、四旬期禮規、祭衣和保密制,路德的態度是摒棄,伊拉斯謨是大肆抨擊,依納爵卻嚴肅待之,讓它們成為自己實踐宗教信仰的一部分。簡單地說,我們應該稱讚而非詆毀,更不該抗拒。至於代表教會的一些人物,他不打算為他們不可辯護的行為作辯護,卻尋求方法去糾正,不傷害他們的聲譽。
依納爵側重教會的訓導權,不是因為他固執或膽小。
日後,他會讓人看見他創新的程度,令許多人無法接受。
他的《會憲》是靈活的,
可適用於特殊的生活境況,且經得起時間考驗。
他推崇教會訓導的明確立場,是由於他對基督的信仰,
以及他渴望永遠在聖神持久而活躍的臨在中,
做基督的「真正淨配」。
反省:
他相信,人總可找到批評教會的理由,但也可找到為她辯護的理由。
對確實有污點的教會,你的態度如何?
(待續)
《踽踽獨行:依納爵.羅耀拉》Alone and on Foot (Ignatius of Loyola)
訂購資訊 https://is.gd/kPsA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