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宗教裁判所
花瑪麗
一五二七年五月,當依納爵仍在阿爾卡拉監獄時,主教助理費格若阿開始盤問證人,竭盡所能要起訴他。第一個證人是花瑪麗 ── 一個動聽可愛的名字。她形容自己「曾是個聲名狼藉,迷失了自己,常圍著學生轉的女人」。她對依納爵私下與她姑母及其他婦女傾談,感到很好奇,並開始瞭解到她們常常同朝聖者談論她們的問題,而朝聖者會安慰她們,給她們講述侍奉天主的事。
一天,她決定親自去見朝聖者,請他給她講講「侍奉天主的事」。依納爵告訴她,他必須給她連續傾談一個月,在此期間,她必須每週辦告解和領聖體。依納爵事先向她聲明,有些日子,她心裏會經驗到極大的喜樂,「她不知道這些喜樂來自何方」,另一些日子,她會感到十分悲傷。
就是在這種起起落落之中,可以發現她進步的奧秘,
因為這些正是她心神為天主所觸動的標記。
依納爵對這些內心的波動不會感到驚慌,對他所施的靈修治療亦信心十足,他跟她說:假若到月底她仍沒有得到治癒,那麼她可以回到以前的生活去!花瑪麗向宗教裁判所檢查官詳細陳述的證詞,具寶貴的心理學價值。她情感豐富,感觸良多;說到自己的罪過、渴求、內心掙扎,以至尚未完全意識到的良心上的黑暗,都完全坦白。
尊敬
依納爵一定知道不能措之過急,他一定是循序漸進地慢慢教導花瑪麗,並只集中於最基本的。在她開始走這條內修生命之路,因而遇到的神枯,依納爵都一直在旁支持。
依納爵也許是第一個沒有把花瑪麗視為物件的男人,他給她講的,跟出賣肉體和享受性歡愉,截然不同。他教她天主十誡,幫她改掉說粗言穢語的壞習慣,並教她每天做兩次省察,要感謝天主的慈恩。
依納爵教導這位少婦最基本、最實際的倫理準則;
她不幸的人生對她的教育,比倫理神學教她的要多。
他給她介紹神操列明的簡單祈禱方法;他對自己的方法、天主的恩寵和對人有信心,是個可信賴、有遠見、腳踏實地的導師。
母與女
使費格若阿最驚慌的,是追隨依納爵的一些婦女出現身體抽搐的情況。依納爵回答,這是她們在感情上的反應,是因為她們在作出生活的改變時,內心出現的一種反抗。依納爵說,他鼓勵婦女們要堅強,不放棄。他向她們保證,這些誘惑會在幾個月後消失,因為「他自己也有同樣的經歷」。
跟著,費格若阿追問近期一位母親和女兒失蹤的事。依納爵承認他認識她們,但發誓一點都不知道她們的計劃,直至她們離開了阿爾卡拉。費格若阿開始釋除疑慮,「把手放在朝聖者肩上,以示滿意,說:『這就是為什麼你被關進監獄』」。那位母親和女兒都是寡婦,女兒「非常年輕迷人」。她們是貴族,下了決心獨自徒步往安達路次亞朝拜聖婦莫洛尼加的聖帕,並一路行乞。
依納爵用了很多時間坦率地向費格若阿澄清此事。兩位婦女的確曾經告訴依納爵,她們決定要到世界各地的收容所服務窮人,但他勸她們不要這樣做,因為那女兒很年輕貌美。他告訴她們,其實她們在阿爾卡拉便可以探訪病人和窮人了。
三天後,兩位離開了六星期的婦女回來了。她們說是自己決定去朝聖的,沒有尋求任何人的意見。那位母親承認她曾多次跟依納爵談話,覺得他「是個善良的人,是天主的僕人」,那女兒也同依納爵談過幾趟。依納爵在《自傳》中,描述兩位為「在靈修生活上取得很大進步」的婦女,「特別是那位女兒」。
被禁止教導人
一五二七年六月初的判決,禁止依納爵及一眾被告的同伴,在三年內教導任何人,不論是公開的或私下的,個人性的或是團體性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們教的道理有任何不對之處,而是因為如依納爵所說的:「他們沒有學識」。
依納爵自認「在團體中,他是接受了最高教育的一個」,接著補充說,「雖然他學識淺薄,但每當有人調查他,他都先此聲明」。依納爵不喜歡這個判決,但接受了。「面對判決的結果,他有些懷疑應該怎樣做,因為看來他們除了說他沒有受過教育之外,便沒有其他理由,就關閉了他幫助救靈的大門。最後,他決定去找托萊多大主教,把此事交給他處理」。
依納爵不是一個輕易被擊退的人,
此時他還沒有看清楚,學識有助牧靈,且是必要的。
反省:
當你做好事而受挫,
你有何反應?
(待續)
《踽踽獨行:依納爵.羅耀拉》Alone and on Foot (Ignatius of Loy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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