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09861_1420670208054789_7943039329344866126_o筆者在西歐十四年,造訪過許多圖書館,想搜集一些明清期間在中國傳教的西洋傳教士,不太贊助在中國培植道地的神職的理由。直接的檔案一無所獲,間接的答案是有。

近代天主教傳入中國,首推利瑪竇,他於一五八三年即到中國內陸,肇慶,南京,北京。然而,第一批中國神父劉蘊德,吳漁山,萬其 淵在南京晉鐸,時在一六八八年八月一日由羅文藻主教祝聖,已經事隔一百多年。即便再加上早先晉鐸的羅文藻和鄭維信神父, 也不過六位而已。最近從上海光啟出版社的「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書中,引起無盡感慨:

男婚女嫁: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一直到清朝終結,兩千多年,大體上獨尊儒學;而儒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的俗談。孔子說:「食色人之大欲也」,他不但把食與色的需要並提,更認為是人性所需。這與佛教僧侶出家的制度,和天主教的獻身生活格格不入。

耶穌的宗徒,除了若望和保祿終身未婚外,其他可能都是成過家的人。但跟隨耶穌後,便「棄家修道」──離開妻子兒女,隻身福傳去了。至此可以看出,獨身(未識異性)與獻身生活(童身)是不同的兩件事。二者都是特別的聖召。

耶穌曾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去結常存的果實」(若十五16)。可見奉獻於天主和福傳事業,是耶穌給與人的特殊聖召。聖經上雖然 沒有對全職的福傳人員明言必須獨身,但現行羅馬天主教教會法明文規定:「為晉升司鐸的人,在領受執事之前,應該依法定禮儀公開在天主和教會前接受獨身的責 任」 (教會法1037條)。
妻妾成群:「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創一27)。這短短的經句內,不但清楚啟示世人,當初天主創造人類時,就確定為傳生後代的婚姻制度,而且當初就確定了婚姻是一夫一妻制。

我國自古不但皇帝是多妻的,而達官顯貴,也有妻妾。至於一夫一妻,白首偕老,是一般老百姓的真實寫照。說到要上層階級去接受天主教信仰和規誡,幾乎 成為不可能。就像現在篤信伊斯蘭教的民族間,因為多妻制的慣例,要他們接受基督的信仰,實際上行不通一樣。當時的天主教能有不少教友,甚至幾位神父,當是 難能可貴。

食色不同:「食」完全是一種生理需要,多日不食,就會餓死。而「色」不全是生理問題,更是人的意志和操守的問題,是屬於心理層次。一般男女固然會感 到性的需要,但一個意志堅強的人,可以對情欲發號施令,做色欲的主宰。所以要訓練人的貞操,堅強的意志力非常重要,而且不是每人都有這種聖召。所以耶穌在 世時,曾說:「能領悟的就領悟罷!」(瑪十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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