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是最古老的一種宗教行為,大多數宗教都有朝聖的習慣。朝聖者一詞源自拉丁文”peregrines”,意為”外國人”、”旅行者”,即是到外地(聖地)旅行的人。事實上,朝聖不僅是個宗教行為,還是個十分人性的行為,是人出發去尋根的表達。今天人們去參觀歷史遺址或名人故居的作法,就是類似於朝聖的行為。
基督徒所尋的根,是”萬有真源”,其尋根的歷史極其久遠,可以追溯到舊約時代。以前的朝聖者大多是單個徒步出行,或為規正目的,或為淨化身心,或為悔改補贖。團體朝聖只是從現代才開始;”朝聖旅遊”這種雙重行為,亦是現代的產物,並已蔚然成風,似乎有逐漸取代單純朝聖之勢。但這種雙重行為是不倫不類的,是信仰被俗化的一種表現。
五月是聖母月,也是朝聖的高峰期。為能夠做好朝聖的準備,做到真正的朝聖,並得到朝聖的恩寵,我們需要認真地對朝聖的歷史、意義和條件進行下反思。
一、朝聖的歷史
基督徒的朝聖是舊約時代之朝聖的延續。在舊約裡,我們會發現許多聖地,這些地方都與救恩史有關,它們見證了以色列人尋找天主的經歷。事實上,自從人離開伊甸園的那一刻起,人就成了尋找天主的朝聖者。在以色列歷史中,最典型的,也是最早的朝聖者,是亞巴郎。”離開你的故鄉、你的家族和父家,往我指給你的地方去。”(創12:1)朝聖最重要的意義就涵蓋在這句話中,我們在後面還會仔細談到。亞巴郎所到達的地方是客納罕的舍根。天主在那裡顯現給他,亞巴郎為此在那裡築了祭台。天主顯現過,並由接受顯現者修築過祭台的地方,從此就成為以色列人和基督徒所認為的聖地。由此我們可想到聖母或耶穌在許多顯現中都要求建築教堂的原因。舍根是聖祖時代最重要的聖地之一。另一個聖地是貝特耳–意為”天主之家”(創28:19),即是天主在夢中顯現給雅各伯的地方,後來天主也要求他在那裡修築了一座祭台(創35:1)。
在以民出離埃及之後,西乃山成了天主的聖山。當達味把約櫃移到耶路撒冷和撒羅滿在那裡建築聖殿后,耶路撒冷便成了以色列民族的宗教中心和最重要的聖地。充軍回來的以民甚至使耶路撒冷成為唯一的聖地。全體男子要一年三次前往以慶祝三個大節日(出23:14-17;34:18-23)。不過,以色列人的朝聖慢慢地流於形式,以致遭到先知們的譴責。比如耶肋米亞先知就曾說:”你們凡由這些門進來,朝拜上主的猶大人,請聽上主的話……改善你們的生活和行為,我就讓你們住在這地方;不要信賴虛偽的話說:這是上主的聖殿,上主的聖殿,上主的聖殿!怎麼?你們竟偷盜,兇殺,通姦,發虛誓,向巴耳獻香,跟隨素不相識的外方神祗,然後來到這座歸我名下的殿裡,立在我面前說:‘我們有了保障!’好再去行這一切可惡的事?難道這座歸我名下的殿宇,在你們眼中竟成了賊窩了嗎?”(耶7:2-11)
先知們的宣講為以色列的朝聖注入了深刻的靈性因素。耶穌也特別注重這個層面,儘管他也遵守猶太的習慣,一年三次上耶路撒冷去(參路2:41;若2:13;7:14;12:12)。他強調要”以心神,以真理來朝拜父”(若4:23)。更重要的是,他預言了聖殿的毀滅(穀13:2),因為作為天人之間唯一的中保,作為大司祭和為罪人犧牲的羔羊,他的身體從此就是新的聖殿(若2:19-21;希13:14;默21:22)。門徒們雖然在耶穌升天後依然去耶路撒冷過節(宗20:16),卻已不再像從前那樣把耶路撒冷當作朝拜天主的地方,因為他們明白耶穌的話。而初期教會之所以還保持著朝聖的習俗,是因為信友們想效法耶穌那樣不停地出離自我而朝向父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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