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 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
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成為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 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
所以,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 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需要靈感
許多評論家一直努力詮釋這段短篇經文; 你有什麼看法呢?你用什麼方式使它成為你祈禱的一部份? 你是否意識到對你的召喚去成為他人的明燈?一盞邀請的明燈, 帶領他們走向基督?對於付予這樣的任務,你有什麼樣的反應? 求主幫助你看見並接受這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