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点上灯,用器皿遮盖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灯台上, 为叫进来的人看见光明。
因为没有隐藏的事,不成为显露的;没有秘密的事, 不被知道而公开出来的。
所以,你们应当留心要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凡没有的, 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从他夺去。”
需要灵感
许多评论家一直努力诠释这段短篇经文; 你有什么看法呢?你用什么方式使它成为你祈祷的一部份? 你是否意识到对你的召唤去成为他人的明灯?一盏邀请的明灯, 带领他们走向基督?对于付予这样的任务,你有什么样的反应? 求主帮助你看见并接受这样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