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靈修交談需要建立在一些必要的前題之上,這些前題也是作為領導必須具備的內在狀態。若沒有這些內在狀態,即使有很好的領導技巧或語言藝術,也只是虛有其表而已。
1. 以天主為中心
不少研究都列出一些領導特質,例如有彈性、有創造力、不捨本逐末、以人為本等等。其實這些特質不是單憑個人能力,不斷自我要求和鍛練便能成就。個人自我提醒,如「我應該有彈性不執著」等,無疑能有一定幫助,但終究會面臨個人能力的限度。反而,這些特質是「以天主為中心」所帶來的果實。「以天主為中心」讓人有一視野:意識到這位超越者對生命的掌權和祂當下的臨在,因著這份視野讓人能夠有一份放下執著的自由。基督徒的使徒工作都是源於為天主工作,侍奉主;但人性的侷限往往讓人在不自覺中陷入「以自我為中心」,「天主的事業」變為「我的事業」,或執著於「我的方法」、「我所認為」、「我的觀點」……等。
特別是領導者,若然內心有一份對自我的執著,很難保持一份真正的開放和接納進入交談。「以天主為中心」正是邀請人對天主的帶領抱有一份純然的開放,甚至可能超越個人已知的領域。在這種內在狀態,我們才能真正尊重在交談中的彼此。
2. 關係
耶穌會士 Howard Gray 指出,好的耶穌會管治是一種關係的管治,即銳意建立會士之間關係的領導。註2放在領導這個課題,靈修交談中的彼此是什麼關係呢?是長上/上級與屬下的關係?抑或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依納爵與初期耶穌會士稱彼此為「同伴」,是「主內的朋友」。若然使徒工作是天主的工作,那麼在這工作上與自己同行的,便是上主所恩賜的同伴。然而「友誼」這份恩賜郤是需要時間與過程去培育出來的。Howard Gray 描述,友誼是建基於在主內的彼此互信和親密,一份彼此的意願:被對方所認識,也接納這位會士兄弟的自我通傳。這份互信是源
於對天主的信任,相信天主在工作,讓雙方都有所啟發,接納對方。註3
這份對天主的信任,才能讓人超越個人的好惡,真誠地接納和欣賞另一位作為朋友和同伴。否則,「朋友」、「同伴」只是一些說來動聽的語言技巧,這非但不能成為一位真誠的領導,甚至惹人反感。相反,另一個極端則是只著重一份情或害怕破壞關係,而輕忽作為上級應有的角色和責任。關係的領導需要的是一份平衡,以仁慈和愛來肩負作為上級的角色和責任。管理的角色和崗位中,難免需要作出糾正錯誤、挑戰,甚至辭退不合適者等責任。在執行此等工作時,指正不恰當的行為而愛對方整個人,是耶穌會領導對人關愛的精髓。
3. 視對方為「人」
人本身是奧秘,視對方為人意含尊重對方的奧秘,是超越一己所能完全明白和理解,這可說是知易行難。現實生活中,人很容易把自己的想法和期望加諸對方身上,要求對方滿足自己心中的準繩。在領導關係中,把下屬視作達標的工具亦是屢見不鮮的,某下屬能幹便被賞識,把人的價值只限於其功能取向。此外,當對方不是與自己想法配合,甚或總是持相反意見,則視對方為阻礙自己前進的敵人。這些都是對人欠缺一份尊重的表現。
在尊重對方是奧秘的前題下,領導的角色是帶出每個人內在的美善,讓人可以活出自我並發揮其天賦的恩寵。這份尊重背後所蘊含的,是對天主全然的信賴,默觀天主在每個人身上的工作,並與主配合。耶穌會領導所強調的權力下放和人才培育,背後正是這份對主的信任和對人的尊重。
4. 心靈自由
心靈自由是靈修交談另一個很重要的前題。人感受到一份內在的自由,才可以作真誠的分享。讓自己內心真實的部份呈現於人前往往叫人感到脆弱(vulnerable)。與世俗價值相反,脆弱並非弱者的表現或懦弱的行為,反而是一份自由、真實和勇氣的表現。
要在團隊中推行靈修交談,如何建立一個安全的氛圍,讓參與的人可以感受到自由和被接納,都是領導需要考慮的前題。除了做什麼,領導個人內在自由更是團隊成員感受到的。一個能呈現個人自由,可以恰當地展現其真誠和脆弱面貎的領導,比空談理念更教人有說服力。
上述前題不是一些「應當怎樣做」(ought to),而是一些內在狀態的呈現。那麼,是要滿全這些前題才可以開展靈修交談嗎?首先,這些前題皆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而是整個人生朝聖旅程的果實。其次,當人有意識的朝向這方向,靈修交談反過來能培養心靈自由、對人的尊重、彼此關係和以天主為中心這些內在狀態。這正是靈修交談的奧妙之處。
註2.原文是”Good Jesuit government is interpersonal government: government that establishes relationship with the men of the Society.” 見 Howard Gray, “Contemporary Jesuits as Friends in the Lord” Review of Ignatian Spirituality 89 (1998), 45.
文/ 羅家慧女士 Ms. Sally Law
香港思維靜院培育主任,提供靈修陪伴,帶領避靜和工作坊,並培育靈修陪伴者。
在香港接受教育,獲取社會科學學士(香港中文大學)、美國心理學碩士(Master of Transpersonal Psychology)、澳洲依納爵靈修指導證書(The Arrupe® Program)及澳洲靈修指導碩士(University of Divinity, Jesuit College of Spirituality)。
亦曾修畢家庭重塑導師課程(初階)、生命自覺課程(第四階)及MBTI®執行師證書。
工作經驗包括:個人輔導、培育及帶領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