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他們從那裏起身,經過加里肋亞;耶穌卻不願叫人知道。
因為那時他教訓他的門徒,給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為人所殺;被殺以後,過了三天,他必要復活。」
門徒卻不明白這些話,又害怕詢問他。
他們來到葛法翁,進到家裏,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在路上爭論了什麼﹖」
他們都默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
耶穌坐下,叫過那十二人來,給他們說:「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
遂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放在門徒中間,抱起他來,給他們說:
「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來的。」
需要靈感
- 很諷刺的是,當耶穌正試圖教導門徒們有關他要在十字架上所表達的深刻愛情,門徒們的想法卻完全不同。在所有真愛的行為中,總是把所愛的人放在中心,而這樣做時的滿足感是來自於這樣做時體會到的喜樂。按照耶穌所說,所有這樣的行為,都被天主視為是將自己獻給天主的行為。這是多麼榮幸啊!
- 當你在晚上回想這一天時,你是否可以發現你曾經有過愛的舉動? 還有,你自己是否曾接受過任何人的善意?相信這些行為的深刻意義遠超過表面所呈現的,是很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