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提供有需要的家庭照顾服务,在家庭中的外籍看护工必需全天候随时待命,更无劳基法的保障。但是由机构派遣的台籍看护,除了有劳基法保障外,更能按工作时数计酬。在6月16日“国际家务工日”这天, 耶稣会新事社会服务中心与资源伙伴们,一起到行政院卫福部前,透过倡议,向新上任的部长提出建议:重视外籍看护工的处境,并要求把家庭外籍事务工纳入长照制度中。
国际劳工组织在2011年6月16日,正式通过第189号公约,内容针对从事家庭事务的劳工,其相关工作环境及条件的建议规定,希望透过国际公约的规定,家庭事务劳工能得到相对符合劳权及人权的保障。此公约称之为《家务劳工公约》,并订定在每年的6月16日为“国际家务工日”。
在2024年的今天,新事社会服务中心与资源伙伴们,一起到行政院卫福部前,透过制度外的倡议方式,向新上任的部长提出建议:请重视外籍看护工的处境,并要求把家庭外籍事务工纳入长照制度中。
目前在台湾的外籍看护工共有二十几万,这代表有二十几万的家庭聘雇可提供一对一、每天二十四小时照顾的外籍看护工。他们处于低薪资、长工时、休假不固定、没有劳基法保障的状态。相较于目前约九万名的台湾籍照服员,他们共服务超过三十万个家庭的照顾需求,却是用按时数计酬的方式来服务。他们受到劳基法的保障,所属机构也安排他们在有需求的家庭申请的时间到府服务,而使用长照的家庭也有政府的补助。同样有照顾需求的家庭,使用的照顾人力,却有极大的差异。聘雇家庭在两种服务的成本支出,无论就费用或专业的品质,截然不同。
所以我们强力要求,要把已经来台三十几年,在台湾家庭中从事照顾工作的外籍看护工,纳入长照制度中的专业服务。把家庭照顾的需求,透过专业有品质的服务来满足,也让长期被强迫劳动的家庭看护工走出家庭,改由有尊严的专业进入家庭,让被照顾者及照顾者都能得到好的照顾条件,而不再由外籍看护工独自面对二十四小时的照顾工作及待命式的休息。
期待新的卫福部部长在长照3.0的新阶段,开始正视外籍看护工在家庭照顾的事实,透过有制度的方式,将其纳入长照体系中,终结他们在家庭中被强迫劳动的生态,并让有照顾需求的家庭,能够选择有品质的照顾服务。
我们同时希望,行政院能够协助劳动部与卫福部跨部会的协调,让外籍看护工能够纳入劳基法的保障中,正视外籍看护工也是劳工身分的事实。目前台湾所有开放外籍人士来台工作的职种,就只有远洋外籍渔工及家庭外籍看护,尚未纳入劳基法保障,主要是因为成本考量所致,使得这两种职种的劳工,被迫强迫在不公平的工作环境及条件中工作,以牺牲他们的权益,来换取雇用者低成本的付出。这样是不符合国际劳工的相关规范,也是剥夺其人权应得的保障。

台湾是个文明的国家,希望台湾政府能够用一样的标准和态度,来面对所有无论是本土还是外籍的劳工,透过法律的规范落实保障,每位在台工作的劳工最基本的权益。期待新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越来越多的外籍移工到来,能够建立起权益保障的安全网,透过修法立法来避免漏接,任何劳工该有的权益。保障外籍移工的工作权益,及落实在台的生活照顾,就是提升工作品质及相对的友善互待。
文:李正新 新事社会服务中心 社工督导
图:新事社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