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就聚在一起;
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发问说:
“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
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
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
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需要灵感
- 在犹太法律中,有600多条戒律,而且经常被人问到哪条戒律是超越凌驾于其他之上。耶稣在回答这问题时,不只提到一条,而是两条诫命 — 全心全灵爱你的天主,以及爱你的近人如同爱你自己一样。耶稣的回答引述自梅瑟的法律(申命记 6:4-5 及 肋未记 19:18)。
- 我们知道耶稣对这两条诫命提出自己的解释,在他的观点中,这两条诫命是不可分割的。我们不能只爱天主,而后拒绝爱我们的近人。耶稣延伸了“近人”的定义,涵盖了每一个单一的个人,而不只是与我们同种、同信仰、或同族的人而已。
- 天主对爱的标准是耶稣为我们而死的爱,“基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了,这证明天主怎样爱我们”(罗 5:8)
- 当耶稣称赞这位法学士时,这人已踏出重要的一步,承诺自己要跟随耶稣。